山西通測1火災事故調查的問題和現狀
1.1相關法律法規不健全
火災調查工作缺少立案標準。什么樣的火災要求公安消防機構進行調查?如今全國尚無統一的標準。有的地方依照對政府和人民負責的觀念,制定了較高的指標。而實際上,公安消防機構如果要把每一場火災都查清,不但要花費大量的人力、物力和財力,也必然有很多因火災原因所導致的民事訴訟。另外,如今我國火災損失核定依據的法律性質尚不明確。
1.2鑒定方法缺乏標準
火災事故鑒定是指公安消防機構為了查明起火原因,根據有關專門知識和技能的人員對現場勘查中發現并收集的各種痕跡等物證進行技術鑒定的結論。如今,我國還沒有火災原因技術鑒定方法的行業標準或標準,火災原因鑒定的方法以及結論的合法性將面臨著很大的挑戰。
1.3火災調查設備差,技術手段落后
由于《火災事故調查規定》中沒有明確火災調查設備的配備標準,導致各級公安消防機構在購買火災調查設備時,沒有依據,技術裝備差,技術手段落后。很多單位尤其是一些基層單位實施火災調查工作還局限在“手摸、眼看、鼻聞”的一種經驗型階段,火災原因的調查缺乏技術鑒定手段與科學的數據,常常很難讓人信服。有些單位雖然配備了一些火災調查裝備,但由于缺少學習和培訓,利用設備開展火災調查的能力與意識不強,不會使用,也不愿意使用,造成設備的閑置浪費。而且,由于缺乏必要的設備、設施以及技術手段,一些比較重要的火場痕跡物證也很難得到較長期妥善的保管。
2原因分析
首先是思想重視不到位,普遍具有重建審、輕火災事故調查的現象,缺乏有效的技術人才挽留制度;二是吸納人才不到位。消防機構需要具有一定高素質的技術人才加入,奉獻我國消防事業。但由于吸納人才力度不大,導致人才缺乏。而且有些人才雖然進入了消防部隊,但得不到合理的使用,人才浪費現象嚴重;三是機構設置不太合理,目前我國還沒有相關火災事故調查的機構編制,火災事故的調查人員大多是兼職;四是新工藝、新思維、新科技沒有得到充分發揮?;馂氖鹿实恼{查人員經常只是一副手套、一把鐵鏟以及一個相機就可開展一場復雜的火災事故的調查工作,如此的工作方法,很難實現火災事故調查的準確性、科學性。
山西通測噴淋頭、煙感溫感的間距
一、
1.噴淋頭的安裝間距一般為直徑3.6m,半徑1.8m
2.噴淋頭的保護面積為12.5㎡
3.噴淋頭距墻不能小于300mm。
4.當噴淋頭與吊頂距離大于80mm,且吊頂有可燃物時需使用上下噴。
二、
1.煙感間距一般為直徑15m,半徑7.5m;溫感間距一般為直徑10m,半徑5m。
2.設置于走道的煙感,則按15m的間距設置,溫感按10m的間距設置。
3.探測器至墻壁、梁邊的水平距離不應小于0.5m。
4.探測器0.5m內不應有遮擋物。
5.探測器至空調送風口邊的水平距離,不應小于1.5m;至多孔送風頂棚口的水平距離不應小于0.5m。